
光伏产业迎政策利好,国家出手助力打破内卷现象
光伏产业面临内卷困境,国家积极采取措施应对,政府出台相关政策,鼓励光伏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,推动产业向高质量、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,此举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,提高产业效率,促进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,随着政策的逐步落地实施,光伏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。
近年来,光伏行业“内卷式”竞争不断加剧,部分企业通过虚标功率、低价倾销、低质竞争扰乱市场,导致产业“增产不增收”“增收不增利”“赔本赚吆喝”,造成产品质量下降和安全风险突出。
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,当前光伏各环节年产能超1100GW,而2025年全球与中国乐观需求分别仅为600GW和250GW,产能已达全球需求的1.8倍。同时,叠加产品同质化、技术创新不足,低价竞争愈演愈烈。
今年以来,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多次出手治理光伏产业无序竞争。从治理效果来看,光伏产业的“反内卷”已初见成效。
2025年8月19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中央社会工作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务院国资委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,联合召开光伏产业座谈会,进一步规范光伏产业竞争秩序。
会议主要讨论四大方向,包括加强产业调控,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;遏制低价无序竞争,打击低于成本价销售;规范产品质量,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;支持行业自律,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等。
今年以来,有关部门还围绕新能源车、电商平台等新兴行业开启了“反内卷”行动。
不同行业的“内卷”,表象上主要是激烈的价格战,但背后驱动的原因并不完全相同。因此,除了召开行业座谈会,深入分析各行业的差异,再对症下药同样重要。
未来,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,规范光伏产业相关市场秩序,推动行业从“规模扩张”向“质量跃升”转型。
强化市场优胜劣汰机制。畅通落后低效产能退出渠道,充分利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,推动相对落后的PERC(发射极和背面钝化)电池产能出清。强化光伏产业项目投资管理。支持光伏龙头企业开展“承债式”兼并重组、关停闲散产能。加强多晶硅等关键环节产能调控。
健全价格监测机制。开展企业“价格战”专项治理行动,研究设定违规低价倾销的判定标准与监管红线。建立产品价格监测机制,构建重点产品标准成本与标杆成本参照系,对价格明显低于参照成本的企业及时进行约谈警示,必要时启动反不正当竞争调查,严打低于成本价销售、虚假营销等行为。将价格评分标准从“低价中标”改为综合参考平均报价和行业协会发布标杆成本的方式,不能通过调价机制及藏价、暗价等方式规避标杆成本约束。尽快出台系列光伏产品价格指数,解决招投标价格难确定问题。
规范产品质量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。加强对光伏组件产品质量抽查的力度,严厉打击降低质量管控、虚标产品功率等行为,曝光典型违法案例。研究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,明确通过“恶意挖角”“违规猎聘”等侵害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标准和惩罚措施。全面实行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调解优先推荐机制,推行举证责任转移、举证妨碍推定等举证规则,在侵权问题多发频发的光伏等重点行业加快适用,破解维权周期长、举证难等问题。
支持行业自律。发挥光伏行业协会作用,倡导公平竞争、有序发展,强化技术创新引领,严守质量安全底线,切实维护行业良好发展环境。行业协会可引导光伏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,鼓励企业从效率、成本、构网能力等各个方面提升技术能力,在原创性、引领性、前瞻性技术上加大创新力度,引领光伏产业进入竞争无人区。鼓励企业参与光伏行业绿色低碳相关标准修订工作。鼓励光伏行业企业兼并收购,鼓励通过兼并收购来完成过往的产能扩张目标。
规范地方招商引资。鼓励各地按照区域主体功能定位,科学分析当地资源禀赋条件,因地制宜发挥比较优势开展招商引资。加强招商引资信息披露,促进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政策、流程、承诺等更加公开透明。健全地方招商引资决策和评价机制,完善招商引资考核机制,大力推进科学、精准、合规招商引资。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形成招商引资共享机制及具体办法,推进首谈地和承接地的招商指标、经济指标、财政分成等分享。
(作者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研究员)
杂志标题:光伏产业不能再“赔本赚吆喝”
作者:刘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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